校際必勝大法! – 十二、 學習重點

撇除藉著報名參加此賽事,有了深入地球上完全不為人知的神秘區域的動機,誘發出極地探險之旅經驗之外,學生們還學習到﹕

一. 等候上台比賽的耐性鍛鍊;
二. 監察其他參賽者犯規,觀察能力顯著提昇;
三. 面對造藝可能還未及參賽者的評委,卻仍然保持著謙遜的態度,全力以赴;背負了媲美岳飛之少年時代,破其筈,仍虛心學射於周同的節操;
四. 用盡大半年內所有樂器學習及練琴時間,學懂了一首在比賽後一個月便會忘記得一乾二淨的超級難度曲目。

幾百塊錢的報名費,有那麼多的效果,本來就已經是勿超所值!除此之外,我們還會得到一張紙,一張理應「給予明確、清晰、具建設性」及有鼓勵性語句,指出學生強項及弱項,從而作出改善的「評語」。

上文對於評語的標準描述,我是抄襲回來的,不是從任何有關藝術比賽的文獻,而是從政府新聞網,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的公眾諮詢活動建議指引中看到的。兩者的共通點除了「明確、清晰、具建設性」之外,同者都是沒有甚麼實際意義。情況與業餘考級的評語一樣空泛。最經常看到的評語是﹕

…choices of tempo and articulation are not convincing.
(速度上的選擇及弓法未能使人信服)
…interpretations is not entirely convincing
(演繹方式不完全能使人信服)
…not a convincing performance
(不是一個能使人信服的演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