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常在報紙雜誌看到音樂評論,通常我都會盡量避免讓目光觸及到頁面中的任何一隻字,以免污染我的思想。有一次開車,偶一不慎,無意識地聽到了電台廣播的音樂評論,害我整天都感覺烏煙瘴氣、潮熱盜汗、憂鬱易怒、甚至有自殺傾向,十足更年期一般。請別介意,我並沒有攻擊樂評人的意思,這純粹是我個人的怪癖。
我認為音樂是用來演譯或欣賞的,多講無謂。好的音樂,介紹給知己欣賞,說得再天花亂墜,也是浪費時間!倒不如趕快一起去聽聽;不幸遇上了差的音樂,當然是趕快逃跑,還講!?就像在七月節遇上了不該看到的東西,最好是盡量去把它忘了比較好,講多了也於事無補。如果你有比演奏者更好的演譯方法或技術,請趕快閉嘴,演奏給我聽聽;朋友不多的話,關上房門奏給自己聽也爽,奏給朋友聽更爽。唯一有意義的音樂評論,是在教學上,這也是應該關上房門的。
文章大致講述一個在本港牽動著十幾萬學生的死活,幾十萬家長情緒上的波動,以至上萬名樂器/聲樂/樂團/合唱團老師們飯碗的比賽,其活動中百多則比賽章程中某些荒謬規則的由來,參賽者們可耻的心態及可笑的行徑,與及適合用上近期流行的形容 –「不符合國際標準」的評審委員及含糊的評分方式。
作為一位樂器老師,我可以驕傲地告訴大家,我已很久沒有被這個比賽影響過了!影響有好有壞的,例如它曾令我收入突然倍增,現在可沒這機會了;壞的例如為了它而奔波努碌、忐忑不安、怒髮衝冠、大造文章。